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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多家媒體今天的報導,桃園市長鄭文燦因為有13筆土地被封為六都首長地產王。不過新聞處發布聲明指出,相關報導有誤,若單就數字來解讀,恐怕容易產生誤會。

(中央社/資料照片)
今天有多家媒體報導,桃園市鄭文燦和妻子林俞汝共有13筆土地、4筆建物,另有3筆土地、2筆建物信託,以筆數來看,算是六都首長的「地產王」。桃園市政府新聞處則發布聲明稿澄清。
桃園市政府新聞處長張惇涵表示,依據106年監察院廉政專刊顯示,鄭文燦及夫人名下共有土地4筆、建物7筆。
張惇涵表示,鄭市長去年已將12筆繼承父親名下持分土地,且持分面積少的農地贈與弟弟,目前不在市長名下,而市長也已經依財產申報規定,誠實申報土地變動情形。
至於7筆建物,張惇涵指出,這7筆資料中包含建築物的車位、陽台及公共設施等。由於車位、陽台及公共設施各有獨立權狀,因此依法分開申報。所以市長及夫人名下實際為3筆建物,並非7筆,若單就數字來看恐怕容易產生誤會。
張惇涵說,至於名下4筆土地中,其中一筆是繼承家族的土地,持分面積不到40平方公尺。其餘3筆則是3筆建物座落的基地。
由於財產申報時,市長及夫人尚有新台幣1千萬左右的房屋貸款尚未繳清,因此存款與房貸相當。
文章來自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%E9%84%AD%E6%96%87%E7%87%A6%E8%A2%AB%E5%B0%81%E5%85%AD%E9%83%BD%E9%A6%96%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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